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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函
地址:970062花蓮市達固灣大路1號
承辦人:林書竹
電話:03-8569692
傳真:03-8461741
電子信箱:shuchu2026@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 花家教字第11500013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請貴校訂定「115學年度學校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計畫」,並請於115年9月30日(三)前傳送至本中心家庭教育Google雲端硬碟備查(免備文),餘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15條暨本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3條辦理。
二、 請各校訂定115學年度學校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計畫,並於115年9月30日(三)前上傳至本中心家庭教育Google雲端硬碟備查:https://pse.is/9gjewp ;檔名請以「學校名稱-115學年度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計畫」,並以PDF檔方式上傳完畢。
三、 另依教育部 113 年 9 月 19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2403085號函釋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四、 依115年本縣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至磨課師平台觀看「家庭教育資源的使用」線上課程,計1小時,請貴校傳閱同仁周知。
五、 115年度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研習擬訂於11月13日(國高中場次)、11月20日、27日(國小暨幼兒園場次擇一參加)辦理,敬請學校先行預留時間,另案函知。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