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函
地址:97071花蓮市達固灣大路1號
承辦人:林昀萱
電話:03-8569692#533
電子信箱:yhlin1723@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 花家教字第115000021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5年度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個別輔導諮商計畫、有家庭教育需求者評估基準 (1150000212_ATTACH1.odt 1150000212_ATTACH2.pdf 1150000212_ATTACH3.pdf)
主旨: 檢送本中心115年度辦理「家庭教育個別輔導諮商計畫」服務,提供學校評估有重大違規事件學生之家長,有家庭教育需求者,申請個別輔導諮商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5年度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家庭教育個別輔導諮商計畫」可聘請諮商心理師或社工師進行服務,1案補助新臺幣7,499元。
(一) 服務對象:
1、 經學校認定有重大違規事件學生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
2、 依據教育部110年02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100013676號函頒有符合家庭教育需求評估基準條件之一者(詳如附件)。
(二) 辦理期程:即日起至115年11月15日(完成經費核銷)或至本年度經費用罄止。
三、 申請流程相關事項:請貴校詳填申請表(每一欄位須完整填寫)、經費概算表及取得家長本人之接受服務同意書,為避免案件疏漏並保護個人資料,建議紙本以掛號郵寄、親送或其他方式送至本中心(970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1號),或掃描核章正本以加密方式傳至電子信箱yhlin1723@hlc.edu.tw,並請務必來電告知。
四、 檢附「家庭教育個別輔導諮商計畫」暨有家庭教育需求者評估基準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