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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ao2804@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501851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改採全面開放符合補助資格者均得申請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多加運用。
說明:
一、 有鑒於40歲以上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係2年1次,且為編列預算所需,以往係以調查登記的方式核定健康檢查名冊,先與敘明。
二、 為全面落實維護公務人員身心健康,自即日起,凡符合健檢補助資格之同仁(年滿40歲以上,且前一年度未申請者;高風險職務依其規定認定),均得提出申請,貴機關本年度健檢經費若有不足,請於現有預算內檢討支應,本府各處健檢經費由本府人事處相關預算支應。
三、 嗣後編列年度預算時,各機關應先依實際情形估列需求數,於獲配之額度內優先安排編足;倘確實無法納編應即循預算程序提出經費需求。若年度中該經費仍有不足支應,則仍請各機關先於原編預算範圍內,運用預算執行彈性調整因應;再有不足,則循追加減預算程序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