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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chris781022@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03468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50034685_ATTACH1.pdf 1150034685_ATTACH2.pdf 1150034685_ATTACH3.odt)
主旨: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電話:(02)7736-5937。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