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毓琳
電話:(03)8227171*272,273
電子信箱:slynn@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主基字第114002966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考核成績功、考核成績獎2、考核成績獎1 (1140029663_ATTACH1.pdf 1140029663_ATTACH2.pdf 1140029663_ATTACH3.pdf)
主旨: 貴校兼任會計員辦理113年度下半年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業務,於限期內完成且內容正確,圓滿完成任務,應予以獎勵,請貴校按獎勵額度依權責辦理發佈,請查照。
說明: 依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標準及作業程序」第四點第一款第六目或第二款第六目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學校會計業務考核計畫」第伍點第一款辦理。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無敘獎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