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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韓睿 - 行政公告 | 2016-11-03 | 點閱數: 679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501997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行政院102年2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217871號函。2、人總處1040821總處給字第10400441668號函。

 

主旨: 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職務之支薪事宜,請確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4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1455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102年2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217871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21日總處給字第10400441668號函影本各1份。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退撫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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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ㄨ ˋ ㄓㄨㄥ ˋ ㄒㄧㄡ   
傅,教;咻,喧鬧;一個人教,許多人在旁喧鬧擾亂。喻學習環境的重要。

隨機小語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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