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訂於109年5月9日辦理「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培訓實務探討實體研習」,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參與,並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 |
(一) | 花蓮縣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
(二) | 花蓮縣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成長計畫。 |
二、 | 目的及預期效益: |
(一) | 提供教師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作之經驗分享及交流機會,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知能,深化理論及落實實務操作概念。 |
(二) | 落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中融入新課綱及備、觀、議課之模式,以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措施。 |
(三) | 透過實務探討及課程討論,協助認證人員完成認證資料。 |
三、 | 研習時間:109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6時30分。 |
四、 | 研習地點:花蓮市明義國小圖書館。 |
五、 | 參加對象及條件: |
(一) | 已完成106-108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12小時)之教師。 |
(二) | 對認證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亦可旁聽),未能參加認證仍可核予研習時數。 |
六、 | 報名方式:本研習課程一律透過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24800596)報名為主,不接受當天現場報名,請參加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
七、 |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課程內容及議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書,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
(二) | 參加研習教師,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並由本中心核給6小時實體研習時數。 |
(三) | 研習上課時間準時早上9點開始,請學員們務必準時出席。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所有課程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者,該課則視為缺課,不核予研習時數,若課程未全程參與,可於其他梯次中補足該課程。 |
(四) | 研習當天請學員自備文具用品、環保杯及環保筷等用品。 |
(五) | 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縣教專中心(03-8335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