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條件疑義說明 |
||
回答:
簡言之: 一、本案是助學金不是獎學金,只要是具原住民身份且家戶年所得在40萬元以下的學生均可申請﹝如果經家長確認:100年家戶年所得在40萬元以上者可不用申請,因為申請也不會通過,但如果無法確認者,都可以申請﹞。 二、因為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照顧對象不分原住民或非原住民,和本助學金之金額均為:國中4,000元/年,國小2,000元/年。 ※學產基金分上下學期兩次申請,原住民助學金一年合併一次申請。 三、基於政府資源共享原則,統一:凡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助學金』。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照顧具低收入戶身分且無法請領學產基金之原住民學生,可以申請本助學金。 五、必備證件:檢附全戶(含父母、同戶之祖父母、已婚且同戶之兄弟姐妹)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證件。 六、由就讀學校申請填具家戶人口身分證字號,本單位會統一送財政部查核家戶年所得。 七、核定條件:如果家戶年所得在40萬元以下即符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