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耀霆
電話:03-8462860
電子信箱:huang711110@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500805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115年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實施計畫、花蓮縣115年國民中小學學生游泳池守望員培訓計畫 (1150080536_ATTACH1.pdf 1150080536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本府補助花蓮縣體育會辦理「花蓮縣115年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計畫」及「花蓮縣115年國民中小學學生游泳池守望員培訓計畫」各1份,請貴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人員 擇場次參加,詳如說明,並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9月24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6600063號函、本府114年11月28日府教體字第1140236974號函及花蓮縣體育會115年4月7日花縣體錦字第1150000130號函辦理。
二、 本縣全面實施游泳教學課程,並依花蓮縣115年度辦理國民 中小學學生游泳及自救能力課程相關說明辦理,原則上規劃 每位學生每年能上8次(16節),並學會符合各年級學生應具備 游泳及自救能力基本指標,惟每年補助經費不足,造成學生 游泳課程次數減少,影響基本能力學習成效及通過率,為改 善此情形,並於教學現場上落實明確分級課程,有效掌握學 校學生游泳能力進度,並大幅度提升通過率,奠定學生完善 基礎游泳能力。
三、 另學校於實施學生游泳課程時,應由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 授課教師進行游泳教學,惟在校內師資不足下需聘請協同教 學人員協助游泳教學,非取代學校教師原有之教學工作,爰 此為提升授課人員(含體育教師及協同教練)具備教學知能情 形辦理旨案師資培訓計5場次,以彌補校內及外聘師資不足 與提昇學生游泳相關課程之教學安全,請貴校務必指派人員 參加旨案師資培訓及守望員培訓計畫,說明如下:
(一) 師資培訓:
1、 第一場次及第五場次:辦理提升游泳教學能力課程,請 貴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未具游泳專業之合格教師(含體育 教師或其他有意願教師)擇一場次參加。
2、 第二場次、第三場次及第四場次:分北中南區辦理基本游泳能力指標暨檢核課程,計2場次,請各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授課人員(含體育教師及協同教練)擇一場次參加。
(二) 守望員培訓:計2場次,請各校務必指派1人以上人員擇一 場次參加。
四、 參加培訓對象如下:
(一) 115年度獲補助游泳教學經費之學校。
(二) 協助游泳教學之體育教師、協同游泳教學師資。
(三) 未具游泳教學能力之中小學體育教師。
(四) 游泳教學師資不足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五) 對游泳教學有興趣之中小學教師(學校家長志工)。
(六) 對游泳教學有興趣之退休中小學教師及游泳喜愛人士等。
五、 完成師資培訓之教師得擔任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之協同 教學人員,並實際投入教學;完成守望員培訓之教師得擔任 游泳池守望員,並建立守望員制度,共同協助救生員維護游 泳池安全。
六、 旨案師資培訓相關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第一場次:115年5月5日至5月8日,下午19時至21時( 4天/每天2小時),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游泳教 學增能提升課程。
2、 第二場次: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 時30分,地點:玉里國小游泳池,辦理南區游泳能力指 標檢核動作示範課程。
3、 第三場次: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 時30分,地點:瑞美國小游泳池,辦理中區游泳能力指 標檢核動作示範課程。
4、 第四場次:1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 時30分,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北區游泳能力指 標檢核動作示範課程。
5、 第五場次:115年5月11日至6月5日,下午19時至21時( 20天/每天2小時),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辦理游泳教學教練能力課程。
(二) 報名日期:
1、 第一、二、三、四場次:即日起至115年5月1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
2、 第五場次:即日起至1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7時 止。
(三) 報名方式:於上述報名期限內逕至師資培訓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FTm1MDX99wojfuea7 )線上報名。
七、 旨案守望員培訓相關資訊如下:
(一) 講習時間:
1、 第一場次:1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下午 17時(4小時)。
2、 第二場次: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下午 17時(4小時)。
(二) 講習地點:東華附小游泳池。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1日(星期五)下午17時 止。
(四) 報名方式:於上述報名期限內逕至守望員培訓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Cv4yDfKva8ajVFoA6 )線上報名。
八、 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黃耀霆(電話 :8462860轉364)或計畫聯絡人花蓮縣體育會水上休閒運動 委員會曾煥堯主任委員(電話:0928-594460)。
九、 檢附游泳與自救師資培訓計畫及游泳池守望員培訓計畫(含 課程表)供參;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惟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請於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體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