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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歐致善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n001006@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5007220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150072205_ATTACH1.pdf 1150072205_ATTACH2.pdf)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於「WebHR_GPT生成式AI人事法規查詢服務系統」增加「職場霸凌調查報告」撰寫協助功能(以下簡稱本系統),並自即日起上線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人事總處115年4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51000707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及其附件)。
二、 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規定,各機關對職場霸凌負有防治、調查與處理責任;受理申訴案後,須於規定期限內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為提供資源較為不足機關之輔助工具,減輕相關承辦人員作業負擔,人事總處運用生成式AI開發本系統,並請於使用時注意以下原則:
(一) 依「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規定,職場霸凌調查報告建議由調查小組中之外部學者專家協助撰擬。茲以本系統建置目的係提供機關如無法由外部學者專家撰擬時得予運用之輔助工具,並非取代上開規定機制,爰各機關推動相關業務時,仍應先依前開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二) 復查調查報告依規定須由調查小組完成並經小組委員確認簽署,爰各機關運用旨揭系統功能產製之調查報告初稿,僅提供調查小組參考,相關作業及程序仍應依安衛辦法相關規範辦理。
(三) 又為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規定,使用旨揭系統功能時,請務必針對資料進行去識別化之處理,以妥善保護個人資料隱私。人事總處於系統開發時亦與廠商簽訂保密協定,限定系統僅提供服務目的使用,不做模型訓練用途,確保資訊處理安全。
三、 檢附旨揭系統功能操作簡介1份,如有操作疑問或相關問題,請撥打人事資訊系統客服專線(02)2397-9108,或利用「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https://pics.dgpa.gov.tw/PICS 之線上掛號功能反映,人事總處另將併同相關人事資訊系統辦理線上訓練課程。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