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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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施家齊
電話:8462860#513
電子信箱:c1c2sei@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4003017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撥付一覽表。 (1140030172_ATTACH1.pdf)
主旨: 核定貴校辦理「112-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113年縣市XR數位共學中心擴充與課程精進計畫」案,計新臺幣4萬5,000元整,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核實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6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2319I號函辦理。
二、 有關計畫執行部分,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 計畫執行期程:以文到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星期四)止。
(二) 會計子科目: CG2086。
(三) 旨案經費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逕撥貴校(免附領款收據),請知會出納及會計人員核定計畫及經費,俾利控管入帳款項。
三、 本案請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執行,於執行期程完竣後20日內,填寫「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 (委辦)經費結報表」1式2份及成果報告等相關資料函報本府備查,逾時則經費逕予註銷,爰請掌握辦理時效。
四、 倘有結餘款或違約金,應以繳款書繳回,繳款書影本併前開文件報府備查;繳回說明如下:
(一) 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教育處縣庫(代碼200)。
(二) 違約金:以繳款書繳回縣庫(代碼020)。
五、 檢附撥付一覽表(含建議規格)1份供參。
正本: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楓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