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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小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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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許壽亮 - 補助學校 | 2024-11-12 | 點閱數: 39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欣霈
電話:8462860#566
電子信箱:stu93136@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30222266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更正-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課後輔導經費核定表2份(彩色表、簡表) (1130222266_ATTACH1.pdf 1130222266_ATTACH2.pdf)

主旨:    更正本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課後輔導暨課後照顧計畫核定表,請私校及國立學校於文到五日內掣據至府憑撥(縣屬學校無須掣據,會計子目CG3083)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91051號函暨本縣國民中小學課後輔導及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    私校及國立學校從113學年起採學年度結報,於明(114)年再行辦理,旨案執行期程由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三、    如有支用冷氣費請於結報表單獨呈現,本項經費不得勻支至其他項目,依國教署111年6月13日來函公式計算公式如下:以4點後上課節數*2台冷氣耗電量2.5度*每度電2.82元,一堂課撥補14.1元整,並依比例補助9、10、5及6月開課電費,本經費可於年度內支用,不得勻支部分請會知會計單位以利經費執行。
四、    為利本縣課後照顧及課後輔導計畫得如期、如質進行,於經費尚未核撥前,請學校先行墊付本案執行所需之鐘點費用,以維學生受輔品質及教師權益,倘有執行上困難請逕洽承辦人。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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