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獨厚補助「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簡稱全教會)每年超過1800萬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卻限制只有「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的會員才能參加,排除全國超過半數非全教總會員的現職正式教師參加,是否圖利特定團體少數人以及違反公平正義原則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查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會員不到全國正式教師人數一半,教育部獨厚特定團體「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給予高額補助,每年高達1800萬,實際上由全教總負責執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恐違經費補助比例原則,有失公允。 |
二、 | 次查教育部使用國家經費補助教師專業成長,卻縱容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限定僅「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現職正式教師會員才可申請加入「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基地班,恐有違中央政府預算編列執行之相關規定,亦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
三、 | 末查教育部職責應為推動全國教師專業發展之專業能力,而非圖利特定教師團體「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並排除全國超過半數非全教總會員的現職正式教師參加。 |